第21章 修罗场(1 / 2)

第21章 修罗场

冬无愆阳,草木不茂。

腊月初十,阳光透过稀疏的竹叶投下斑驳的光影,清寒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幽香。

微风吹起自屋檐垂下的红纱,本该是嫁娶的喜庆之兆,却因崖底萧瑟的荒芜景象染上几分诡谲之感。

似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李婧冉甫一拉开门扉,便被冻得哆嗦了下,一身单薄的鲜红喜服掩不住钻心的寒风。

难怪那成衣铺的掌柜听她对半砍价时,答应得如此爽快。

他一看就分外精明,果真不是什么良心人,大冬天的居然给他们推荐粗麻的衣物。

可不就是十分透气么,那凉风吹来时,风刁钻地窜进粗麻布料的空敞,处处都在漏风,简直跟穿若无物似的。

而且粗麻磨着肌肤,粗糙的质感略有些扎人,总之不像是婚服,反而像是一种另类的折磨。

李婧冉心中无比懊悔,那十五文终究还是付多了。

不过,想必与她同穿婚服的另一人也不会太好受。

想到此处,李婧冉居然还有一丝隐秘的幸灾乐祸......

李婧冉驱出脑子里的杂念,提步缓缓走下屋前的矮阶。

单薄但色实的红盖头掩着她的面庞,李婧冉只能透过粗麻的缝隙隐隐约约看清个大概轮廓。

走动时盖头轻晃,这才让她看清了脚下的路。

时辰到了,小黄已经赶回去开会,没有人在她脑中嘀嘀咕咕,崖底也仅有这一处竹屋,便显得格外静谧。

李婧冉轻吸了口气,隔着盖头嗓音轻柔地唤道:“夫君?”

此时此刻,李婧冉和严庚书宛如完全地位对调了一般,如今看不清的人变成了盖着盖头的她,而严庚书那双丹凤眼中却多了几分邪魅的神采。

他同样身着粗糙的喜服,靠在竹柱上,好整以暇地打量了李婧冉半晌。

原来这便是这几日来,呆在他身边的女子。

倒是娇小玲珑,就是不知那盖头下是怎样的容貌。

但不论她是何等的国色天香,严庚书都会毫不怜香惜玉地送她归西。

只要一看到这名女子,严庚书想到的就是这几日来的耻辱。

他身为一人之下的摄政王,这几日身受重伤时居然被迫依附于一名女子,还要由着她玩儿这种过家家似的成婚,这简直就是严庚书的污点。

更遑论严庚书生怕这女子堪破了他的秘密,自是不会再让她存活于世的。

不过是个出身卑微的女子罢了,严庚书前些年里为了爬上如今的位置忍辱负重,手上沾着无数条人命。

成山的尸骨于他而言,是他地位最好的血祭,也是一种令他分外心安的战利品。

严庚书自是不介意再多杀一人的。

只是,要等到飞烈营的人马赶来后,方能万无一失。

姑且再多陪她做会儿戏罢,严庚书如是想。

思及此,严庚书才不紧不慢地上前,嗓音低沉悦耳:“阿冉,这边。”

李婧冉不知严庚书已在心中敲定好了她的一万种死法,只见一双黑靴停驻在她面前。

严庚书心怀不轨,然而李婧冉也同样把自己的算盘打得噼啪响。

自从知道这个任务的惩罚将会严重影响她在现代的母亲后,李婧冉便比以前上心了许多。

在长公主府的日子里,她除了致力于拉白衣祭司裴宁辞下神坛,剩余时间都在琢磨小黄口中的这个任务。

它给的任务听着详细又空泛,单独提炼出与严庚书相关的部分,那就是使他俯首称臣,并且刷满他的爱慕值。

后者自然是好理解的那个,李婧冉平日里在工作之余,闲暇时也多多少少看到过这种类型的攻略小说。

只是俯首称臣,这个条件听起来却分外难以满足。

何谓俯首称臣?

孙悟空被冠上紧箍咒时,那不是俯首,而是一种对天性的压抑。

大灰狼在伪装成婆婆去诱哄小红帽时,同样并非俯首,而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伪装。

这里面欠缺的,恰好是那种上位者自践的情愫。

摄政王一人之上万人之下,她要他俯首称臣,无异于让这高高在上的俊美男子为她折腰。

让他在她面前矮下身,顺从地臣服于她,这本身就是带有隐晦色彩的一个词语。

因为小黄的计量表缺失,李婧冉不确定怎样才算是完成任务,毕竟这些情感都是很难量化的。

她只有尽可能地接近眼前这个恶狼,趁他尚未全盛之时拔去他的爪牙,给他套上一条紧箍着他的绳索。

而婚姻,恰好是最好的绳索。

不论他是真情还是假意,是诚心还是伪装,只要她和他建立了这层契约关系,就相当于是在恶狼脖颈上松松套了个绳子。

只是这绳子是否能困得住他,那便又是另一回事了。

但不论如何,只要婚约能达成,她便已经完成了第一步。

“......阿冉?”严庚书磁性含情的嗓音唤回了她的思维。

李婧冉垂眸,只见一只宽大有力的手掌伸到了她面前,虎口和指腹处都覆着薄薄一层茧,一看便是习武之人。

骨骼感明显,青筋蛰伏其上,是那种荷尔蒙爆棚的性.感。

李婧冉目光扫见他那只手,脑中便不由自主地想起严庚书那日单手抱着她索吻时的模样,一时脸上都有些火辣辣的。

啊,都怪小黄,想她以前是多么一个纯情的宅家少女,结果现在满脑子都是黄色废料。

一看到严庚书的手,她便想到了小黄的那句“不知抓床单有多带感”。

......不得不承认,小黄说得还有几分道理。

而且严庚书是很典型的低音炮,如果喘起来,一定很诱人。

如果他能微眯着那双丹凤眼,用那似笑非笑的表情,低沉地唤她一句“主人”......

救命,她都在想什么!

李婧冉抿了下唇,命令自己把脑海中的有色信息全部都抖落干净,随后伸出手放在严庚书的掌心。

李家姐弟都是骨架纤细但分外均匀的类型。

李婧冉骨架小,但指尖修长,骨肉均匀且纤细白皙。

奈何严庚书的手掌却宽大,李婧冉在女子中并不算特别娇小纤瘦,而是身形窈窕的类型,但严庚书前几日搂着李婧冉时,两只大掌几乎能把她的腰拢起来。

如今当严庚书握住她的手时,他的大掌更是把李婧冉的手完全包裹其中。

分明是冰天雪地,分明都穿着做布料廉价到处处都抵不了寒的婚服,李婧冉被冻得指尖发凉,而严庚书却似是个火炉,掌心灼热得几乎让她下意识想收回手。

严庚书那带着薄茧的指腹摩挲了下她的手背,只轻轻一碰,就能把她那养尊处优的一身皮.肉擦红。

他轻声喟叹:“阿冉的手好凉,是体寒吗?”

李婧冉感觉他的温度都快从她的指尖烫到她的心尖,让她无端有些心慌,总觉得有些不详的事情正在发生。

况且她预感向来很准,上一次有这种感受,还是在开庭前一刻钟,委托人忽然改变主意,告诉她想继续和家暴男过下去的时候。

李婧冉心跳不自觉地加速着,感受着严庚书的体温,只是含糊道:“应当是吧。”

“不过夫君,你的眼睛......”李婧冉早已从小黄口中知晓,但严庚书眼中的“阿冉”目前却是不知道的。

严庚书并未掩饰,走过来搀扶她时步伐稳健,丝毫没有继续装眼盲的意思。

既然如此,李婧冉自然也要配合他,遂惊诧道:“夫君这是能瞧见了?”

透过薄薄红盖头的空隙,李婧冉能隐约瞧见严庚书的朦胧轮廓。

平心而论,他确然生了副好相貌,甚至如若放在任何其他男子身上,都会显得过于精致。

严庚书是极其浓墨重彩的长相,一双远山眉色彩浓郁,狭长的丹凤眼使他整个人多了几分魅惑,那颗泪痣更是点睛之笔。

好在他轮廓棱角分明,况且身形颀长,流畅结实的肌肉线条倒是中和了那种雌雄莫辨的美貌冲击力,精致却又丝毫不女气。

如今听了李婧冉的话后,严庚书勾唇笑了下,恢复神采的丹凤眼微挑,眼下朱红的泪痣简直勾人心魄。

他应道:“正是。今早便觉眼前似是有些光影,想必是余毒已清。”

李婧冉假惺惺地关怀道:“夫君余毒竟这么快就已排清?看来今日无须让我妹妹继续煎药了。”

李婧冉在用话暗讽他。

倘若严庚书这几日但凡吃了一顿麻花辫姑娘煎的药,他都不至于这么快就恢复视力。

诚然,她们不诚信,可他也没有给她们一丝一毫的信任。

好在李婧冉早已从小黄口中得知严庚书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倒不觉失望。

这几日的相处间,严庚书对她处处体贴,李婧冉虽知晓他八成是演的,某些时刻也不禁有些恍神,几乎以为严庚书对她一见钟情了。

如今发现他这几日看似温柔实则对她们戒备心那么强的情况下,李婧冉心中也毫无波澜,甚至有种“早该如此”的感受。

严庚书似乎不太在意他的皮囊,他不介意用亲昵举动换来李婧冉对他的戒心下降。

就像是一些情话、一个吻,对他而言算不上什么似的。

严庚书同样想到李婧冉这几日给他不知是何物的汤药,眸中闪过一抹讥讽,嗓音却仍含情脉脉:“我乃习武之人,体质较寻常人而言更好些,余毒自是也比他人更好清。这些时日辛苦你们了,我心中颇为过意不去。”

他这番话可谓是滴水不漏,先解释了为何他比李婧冉预想中更早恢复视力,又把话题绕回了李婧冉身上,彬彬有礼。

若不是李婧冉早已看透了他,此刻指不定还会被严庚书精湛的演技骗过去。

李婧冉娇羞地笑了下:“我与夫君是一家人,何须说两家话。照顾你是应当的。”

隔着盖头,两人都看不清彼此的表情。

李婧冉猜不到严庚书温柔低磁的嗓音外,那双丹凤眼满是讥嘲;而严庚书自是也想不到,自己眼前的女子态度温柔,盖头底下的脸庞上却全然没有丝毫娇羞的神色。

两人就这么双双相携着地走到竹屋外的木案前,表面上是即将永结同心的恩爱夫妻,实则各怀鬼胎。

此次的大婚一切从简,一是时间紧迫,二是李婧冉不情愿在严庚书身上花费太多银钱,三是“阿冉”应当是那种清贫小白花的人设,自是不可能置办得太铺张浪费。

两人仅仅是穿着婚服,简单地在木案上摆了祭天地的香炉,之后给不知名的列祖列宗牌匾上柱香后便算礼成。

严庚书敛着眸,单手持香点燃,全然没有裴宁辞在祭坛上那庄重的模样。

严庚书生了副很锋利的骨相,面部线条硬朗,可偏生五官格外昳丽,外加眼下那颗泪痣,便平白为他的容貌添了几分妖冶。

香烛的袅袅青烟柔和了他周身的锐利感,严庚书将手中的香递给李婧冉,随后又为自己燃了三柱香。

他嗓音含愧:“阿冉,是我对不住你。没有媒人,没有三书六礼,没有坐满堂的宾客,着实是我的过错。”

李婧冉纤细的指尖捏着香烛,垂着眸见香烛缓慢地燃烧着,一寸寸从实体变成灰烬。

她浅笑了下:“如此甚好。天地为证,日月为伴,只有你我二人,岂不妙哉?”

李婧冉的这句话倒是真心实意的。

要是放在现代,她八成是个恐婚族,并不是因为抗拒爱情,而是她实在不愿意经历被人当成猴围观一整天的感觉。

而且如今的婚礼也越来越内卷了,譬如听完新郎的告白词后,新娘一定要落泪。

光是落泪还远远不够,必须找准机位,用中指轻轻沾去眼角的泪光,才能保证婚礼当天请的跟拍摄影师能出片。

那时候,在坐几十上百双眼睛都盯着她,李婧冉光是想想这个场面就觉得窒息。

这种又受累又要被人围观的婚礼究竟是谁在享受啊!

按照她的个性,李婧冉倒是分外喜欢如今崖底的这简陋却清幽的大婚。

虽然挨冻,但起码不必硬着头皮被人注视着几个小时。

严庚书却仍十分自责:“阿冉你放心,我向你保证,待我忆起自己的身份后,势必会三书六礼娶你为妻。”

他像是生怕自己这句话的力度太单薄,还眼都不眨地发了个毒誓:“如有违背,我必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说罢,严庚书便见李婧冉身子轻颤了下。

他只当李婧冉是被自己的誓言感动到了,漫不经心地勾了下唇:女子果然都吃这种甜言蜜语。

果不其然,这柔弱的女子嗓音都发着抖,似是极力压抑着心疼与感动:“夫君,你何必发如此毒誓......”

严庚书缓声应道:“夫人放心,这誓言必定不会有灵验的那一天。”

事实上,李婧冉的感受与严庚书预想的只能说是南辕北辙。

她的确是在忍耐着什么,但她忍耐的却是笑出声的冲动。

诚然,严庚书是个演技非常好的人,一看就是平日里演斯文臣子积累下来的经验。

只是他却不知,自己的身世在李婧冉面前几乎已经是完全透明的了。

李婧冉知道严庚书就是摄政王,也知道严庚书早已恢复了记忆,听他这么发毒誓咒他自己时,只觉得十分的好笑。

......以及,连她都替他觉得尴尬。

李婧冉生怕就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的话,她会忍不住十分不给面子地笑出声。

她强忍着笑意转移话题:“夫君,不若我们先拜堂吧。”

李婧冉话语微顿了下,而后轻声道:“这些体己话,留着晚上说,岂不是更好?”

饶是严庚书在情场见过形形色色的女子,听到李婧冉这充满暗示的露骨话语时,神情却仍僵了片刻。

“......甚好。”他应了声。

两人手中的细香已燃至过半,由于没有媒人,严庚书便担下了这个重任,开口念道:“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

“腊月初十见风月,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两姓之盟,载明鸳谱。”

每个字由严庚书念出来都显得格外缱绻缠绵,仿若在郑重地立誓。

李婧冉盖着盖头,看不到周遭的一切,只余这道低沉的嗓音钻进她的耳朵,仿佛在贴着她的耳朵说话似的,带来一阵电流般的酥麻。

低音炮说起情话来,真的是绝杀。

李婧冉如是感慨着,而后便听严庚书沉声道:“一拜天地——”

她随着严庚书一同盈盈跪拜,两人火红的衣摆交叠着,双手举过头顶共同叩首,翩翩的衣袖在空中划出一道格外优美的弧度。

“二拜高堂——”

李婧冉指尖微微用了点劲,拉着她的盖头,防止在低头时盖头滑落。

“夫妻对拜——”

就在此刻,由远至近的马蹄声惊落一片竹叶,尘土飞扬间,李婧冉都被呛得偏过头咳了几声。

严庚书却并未像方才那般对她关怀备至,反而不紧不慢地道:“终于来了。”

光听这阵仗,应当是十几二十人的精锐。

李婧冉心中一沉:小黄没跟她提过,严庚书居然有援手啊!

她原先想的是将严庚书困在这不知今夕何年的山崖底,就连那地市也是属于山崖里头的,压根通不到外头。

李婧冉已提前和麻花辫姑娘确认过,这山崖进来容易出去难,出去的关口分外隐蔽,要么将机关完全破坏,要么便只能等人带路。

纵然严庚书有武力傍身,他也很难独自一人从这幽深湿滑的悬崖峭壁中爬上去,他只能依附于李婧冉这个崖内人。

假意臣服于她,讨好她,让她放下戒备,再一点点从她口中以甜言蜜语,套出崖底的开关。

她本以为将严庚书困在此处磨去他那锋利的狼牙是完全可行的,但这是建立在严庚书没有外援的情况下。

想必这也是为何在她穿越前,原身华淑刻意散播“摄政王严庚书下落不明,疑似遇害”的消息。

驯服恶狼最好的方法,莫过于折断他的左膀右臂,让他只能低下那高贵的头颅,依附于自己。

然而恶狼卑鄙,他向来懂得如何乔装成白羊的模样,伪装得温柔无害,却在她不经意间联系上了自己的狼群。

李婧冉大费周章,谁曾想竟败在了此处!

她胸腔鼓噪,心脏不安地仿佛要跳出喉咙口,让她感到前所未有地紧张。

怎么办,如今计划有变,在她驯服恶狼之前,他就已经自己闯开了牢笼。

面对她这禁.锢他足足三四日的人,他会怎么对待她?

按照普通人的认知,“阿冉”虽刻意耽误了他清余毒的治疗,但她起码救了他的命。

但凡换个比较恋爱脑的男主来,兴许阿冉还能就此一跃成为他心中的白月光。

可偏偏李婧冉面前的是这妖冶心狠的毒君子,她如今的处境就像是救了蛇的农夫、把带着恶意的阿拉丁放出神灯的愚昧人。

即使她不是华淑,他似乎也并没有放过她的动机。

而如今,他......真的会放过她吗?

李婧冉的指尖攥着艳红的喜服,只觉浑身血液都在这一瞬凝住了。

想想办法,必须得想想办法自救。

李婧冉心底一片慌乱之际,但她越是慌乱,头脑却越是清醒。

她顽强地坚守着自己的小白花人设,柔柔弱弱地拉着严庚书的衣袖:“夫君,来者不善,我们该怎么办?”

小黄不在,李婧冉也无法使用任何道具或者请求支援,她如今能靠的只有她自己。

李婧冉心中百转千回,狠了狠心,决定赌一把。

就赌眼前的狗男人还有没有良知。

飞烈营众人已遥遥赶来,严庚书便自觉无须与眼前这女子逢场作戏。

他轻嗤了声,原本并不想回应眼前的女子,谁料她拉着自己衣袖的手紧了几分,像是下定了决心似的。

只见这不及他下颌的女子身形顿了下,而后毅然决然地挡在了他面前,嗓音颤抖得厉害,却固执地道:“夫君你放心,我保护你。”

“我既能救你一次,自然也能救你第二次。”

她既是在树立自己那为爱奉献的小白花人设,也是在隐晦地提醒严庚书:

不论如何,我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我救了你,你总不能恩将仇报吧?

从“阿冉”视角来看,她并不知道眼前这对骑马而来的人究竟是何身份。

她只是个普通女子,在与新婚夫君拜堂时,却忽然见一对精锐奔他们而来,来势汹汹瞧着分外可怖,像是要送他们下地狱似的。

都说患难见真情,她自然会害怕、会犹豫,但在如此紧要的关头,她却仍是选择挡在自己夫君面前。

按小黄的说法,这类献祭文学的白月光应当就是似严庚书这样罪孽深重奸臣反派的救赎。

他在黑暗中踽踽独行这么多年,见惯了人心凉薄,这时候若是有一个女子愿意挡在他身前,说一句“我保护你”,那无疑是在他那阴暗潮湿的心田照入一束光。

严庚书见过了光明,感受过了温暖,还愿意把自己塞回那充满血腥味的阴暗缝隙吗?

李婧冉赌他舍不得。

毕竟,留下她的代价对他摄政王而言,几乎是微乎其微。

这是李婧冉在电光火石间,能想到的最好办法。

而严庚书看着挡在自己面前的娇弱女子,心中嗤她愚昧不堪,却也有意思微不可查的情绪弥漫开来。

像是被人用细如毛发的金针轻轻扎了一下,并不疼,却有种隐隐的酸胀感,分外奇妙。

他......很少感受过这种感觉。

这种特殊的情感促使他情不自禁地问了句:“为何?”

为何眼前这相识不过几日的女子,竟愿意为了他付出生命?

自幼年起,严庚书就从未感受过温暖与爱。

他受惯了谩骂与羞辱,街坊邻居骂他是“畜生”、是“野种”,是不配存活于世的肮脏东西。

严庚书永远都记得,在他饿得几近昏厥,苦苦挨家挨户求施舍时,他遇到了那么一个人,似乎他爹娘都叫他胖虎。

胖虎家境富裕,在旁人家都吃不饱饭的情况下,他却养了一条犬。

做穷人吃不上肉,当他的狗却可以。

严庚书那时求到了胖虎面前,他狼狈地跪在地上,仰头看着与他年纪相仿的胖虎,心中怨念翻涌。

为何他们都是孩童,世上的一切对胖虎而言都唾手可得,而他却却得求着百家饭长大?

严庚书低声下气地求着胖虎施舍他一些方才,胖虎定定看他片刻,指着他对身后的奴仆大笑道:“瞧啊,他就是我爹和贱人生下的贱种。”

贱人?多么可笑。

他母亲出嫁前乃高门贵女,被娇养着在闺中长大,而眼前胖虎的母亲不过是一介侍婢。

母亲在世时,胖虎那狐媚娘亲连妾位都不配,如今却作威作福,甚至庶出之子都已经踩到了嫡长子头上。

然而,他却只能忍。

胖虎居高临下地捏着严庚书的下颌,目光如刀割着他那已有惊艳之兆的容貌,眼神带着满满的恶意:“想吃饭?可以,当我的狗啊。”

那时的严庚书年仅七载,少年人的风骨都被他尽数摒弃,他唯一的念头便是活下去。

哪怕是被人踩碎了少年人的骄傲,哪怕如任人践踏的野草。

只要活下去,便好。

他卑微跪于地,双手紧握成拳,深深俯低身子,朝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磕头:“......求您。”

胖虎穿着华丽的锦服,哪怕是玉冠上的一颗宝石都足够严庚书茍活大半年之久。

严庚书伏低做小,他却仍嫌他碍眼,带着满满讥讽道:“狗会说人话吗?”

那一日的严庚书彻底摒弃了自尊,他比猪狗更卑贱,学狗吠,费尽心思地讨好这位大少爷,只为求他施舍自己一口饭。

胖虎确实施舍他了。

他高坐藤椅,单手端着一个破旧的狗碗,笑眯眯朝他伸手:“来,爬过来。”

他养的那条大黑狗听到主人的吩咐,摇着尾巴便想上前,被奴仆套着绳索钳在一旁。

胖虎随意在大黑狗油光锃亮的皮毛上抚了两下:“畜生就是听不懂人话,我叫的不是你。”

严庚书的脖颈处被他套着个一模一样的狗链,胖虎用力一拽,拴紧的狗链便几乎把年幼的严庚书卡得窒息。

他被迫膝行着向前,一路到胖虎面前,才觉那种死亡逼近的可怕之感得以消弭。

胖虎并未看他,只是和一旁的仆人调笑道:“你瞧他,倒当真像一条狗一样。”

分明是同一位父亲,他们却一坐一跪,一人尊贵一人卑。

胖虎也不过是个孩童,他兴许并不明白自己做出的事情含有多大的恶意,他只是觉得有趣。

严庚书从前孤傲得不可一世,在学堂里假清高,下了学还要与先生显摆学识,胖虎早就受够了他的这副嘴脸。

严庚书是正室所出,是所谓的嫡长子,他生来就压了胖虎一头。

嫡长子,多么尊贵的身份啊,如此不可一世,平日胖虎点头哈腰地与他请安,他一个眼神都不给他。

好在他那母亲短命,原本连妾都当不上的胖虎娘亲借着老爷的宠爱上了位。

他们母女俩的好日子,可算是来了。

如今,看着他在自己面前卑躬屈膝,胖虎只觉前所未有的痛快。

严庚书任由他折辱自己,跪在地上双眸通红地仰头看他:“......吃的。”

“急什么?”胖虎恶劣地笑了下,那只手就跟没端稳似的,碗口倾斜,里头的猪牛肝脏就这么坠在从洋蕃买来的昂贵地毯。

胖虎擡起下巴:“掉在地上的狗粮,大公子还会吃吗?”

严庚书已经饿到了极致,他什么都顾不上了,伸出手就想去抓食物。

胖虎见状,那双精致的靴子就这么踩在他的手上,重重碾着,那种骨骼错位摩擦声令人牙酸。

“狗是怎么吃饭的?”

严庚书死死盯着那只踩着他的脚,那种钻心的疼让他牙关都咬得出了血腥气,他却一声不吭,执拗地不愿让胖虎从他嘴里得了畅意。

他一点点垂下头,用嘴去就那狗食,离得近了便闻到搁置过夜的猪牛肝脏那阵令人作呕的腥臭气息。

胖虎瞧着他那落入泥泞的卑贱模样,却仍觉得不够,朝奴仆懒散示意道:“大黑也尚未进食。大公子向来阔绰,想必也不介意和我那牲畜共享佳肴吧?”

奴仆得了示令,便松开了捆着大黑犬的绳索。

饿了大半天的黑犬眼眸都发绿,狂吠着冲上前去,那恶臭的涎液滴在狗食上,更是令人作呕。

胖虎就这么旁观着一人一狗争食,边看边哈哈大笑:“你们看到了吗,大公子当真是好风范啊。”

那日彻底击碎了属于严大公子的所有傲骨。

他麻木地咀嚼着,几欲作呕却强迫自己吞咽下去,眼底是浓浓的恶与怨。

在他爹宠妾灭妻时、在与狗争食时、在被卖进窑子里时,支撑着严庚书活下来的,都是那无尽的浓烈仇恨。

终有一日,他要爬上那权势的顶峰,将今日所受之罪尽数加诸于眼前这些人。

无论代价为何物,他都能接受。

后来,严庚书确实做到了。

他放下笔杆,握上了冰凉的剑柄,剑锋所向之处皆是一片腥风血雨。

玄色锦服下是结实流畅的肌肉,处处都曾沾着他人温热的鲜血,而金丝线勾勒的四爪金龙象征着最尊崇的权利。

一手扶持比他小九岁的幼帝李元牧上位,拿捏着他,用斯文的笑意隐藏狼子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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